工会组织学习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
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
11月25日,校工会组织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
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刘云山同志代表党中央致的祝词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作的工作报告,学习了《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
国华主席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会十六大精神,尤其是工会干部要学深、学透,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把工会十六大精神体现在各项工作之中;加强完善自身建设,把工会打造成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提高服务学校发展、服务教职工的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全力打造“有为工会”。同时,要抓好《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管理工作水平。要不断强化源头参与和制度创新,增强工会工作的法制基础和制度保障,促进学校教代会走向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工会组织在参与民主管理工作的作用和影响力。